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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荣誉公民报批及授予仪式的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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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6-1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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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推荐
由有关单位向大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写推荐报告。
(1)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和与大连市的交往史;
(2)主要事迹。
2、报批
由市友协整理材料后,报市长及市长办公会审批。
3、签发
市长批准后,根据友人事迹写好“大连市荣誉公民证书”证词,报市长审批、正式打印,再递交市长最后签发。
4、授予仪式
(1)根据友人来访时间向市长请示,确定荣誉公民授予仪式的具体时间;
(2)举行授予荣誉公民仪式时,除请市人大一位领导和主管外事的副市长作陪外,还要根据友人身份请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作陪。授予仪式由市外办主任主持,市长向荣誉公民宣读证书,颁发大连市荣誉公民证、赠送证章及金钥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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